客服中心
冀时雨商城平台服务协议
签约地: 签署日期:
甲方: 通信地址: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电子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纳税识别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一、定义
1.1“冀时雨商城”指由河北晨鼎华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desp.vip)和APP,为所有入驻平台的联盟商家与用户之间的商品交易、推广服务提供网络交易场所、技术支持及平台服务。
1.2“商户”指于冀时雨商城经营商品或服务的法律实体。
1.3“消费者”指于冀时雨商城进行购物并将所购商品或服务用于消费的任何自然人或组织,亦可称为“买方”。
1.4“规则”指所有冀时雨商城平台规则、帮助中心等板块内已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实施细则、解读、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1.5“服务”是指由甲方在冀时雨商城向商户提供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等。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均同时提供、同时终止,商户不可进行单独订购或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指由甲方于冀时雨商城为商户展示店铺及商品/服务信息的服务。“其他服务”指甲方向商户提供的其他服务,如宣传推广、物流、客服服务等,具体以本协议或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二、账户注册与使用
2.1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冀时雨商城平台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此外,您还需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实施的贸易限制、经济制裁或其他法律法规限制的对象,也未直接或间接为前述对象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否则您应当停止使用冀时雨商城平台服务,同时您理解违反前述要求可能会造成您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冀时雨商城平台服务。
2.2账户说明
[账户获得]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冀时雨商城平台账户并成为冀时雨商城平台用户。一经使用就可理解为同意本协议,否则您应当停止使用。
冀时雨商城平台只允许每位用户使用一个冀时雨商城平台账户。如有证据证明或冀时雨商城根据冀时雨商城平台规则判断您存在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多个冀时雨商城平台账户的情形,冀时雨商城平台可采取冻结或关闭账户、取消订单、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如给冀时雨商城平台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您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账户使用]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冀时雨商城会员名、邮箱、手机号码(以下简称“账户名称")及您设置的密码(账户名称及密码合称“账户")登录冀时雨商城平台。
[实名认证]作为冀时雨商城平台经营者,为使您更好地使用冀时雨商城平台的各项服务,保障您的账户安全,冀时雨商城可要求您按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实名认证。
2.3注册信息管理
2.3.1真实合法
[信息真实]在使用冀时雨商城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按冀时雨商城平台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您的信息(包括您的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以便冀时雨商城或其他用户与您联系。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2.4会员名的合法性,您设置的冀时雨商城会员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冀时雨商城平台相关规则关于会员名的管理规定,否则冀时雨商城可回收您的冀时雨商城会员名。冀时雨商城会员名的回收不影响您以邮箱、手机号码登录冀时雨商城平台并使用冀时雨商城平台服务。
2.5更新维护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冀时雨商城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部分用户(如平台卖家等)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冀时雨商城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
如冀时雨商城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冀时雨商城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您提供的信息无效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冀时雨商城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冀时雨商城可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冀时雨商城平台服务,冀时雨商城对此不承担责任。
2.6账户安全规范
[账户安全保管义务]您的账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冀时雨商城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账户密码。因此,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账户。
三、乙方产品要求及质量保证
3.1乙方通过甲方平台销售/众筹的产品,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过往与甲方以及甲方关联公司的合作中乙方公司未出现产品品质、生产交货、客服售后等失误;
(2)若产品为智能产品,则需要经由甲方判断,用户可以通过客户端管理;
(3)同型号或同配置商品销售价格需体现甲方渠道优势,乙方承诺单价不高于其他平台,包含但不限于京东、天猫、沃尔玛等线上及线下主流销售平台;若有促销活动或调价,将于甲方平台同步进行且将更大幅度资源支持/投入在甲方平台,且应保持甲方渠道绝对售价优势。若产品在甲方平台的售价高于其他渠道,甲方有权独立决定产品下架或终止合作,已收取的保证金及平台服务费不予退回。
(a)乙方须保证在甲方平台发起众筹的产品为所有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首次发布产品,且与甲方平台独家合作。
(b) 产品具备以下属性:乙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带有科技属性、具备创新性。
(c) 甲乙双方就乙方产品和甲方平台支持资源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可明确众筹启动时间。产品上线后,众筹时间为产品上线之日起14个自然日。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众筹时间。
3.2乙方承诺,乙方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及/或行业及甲方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应当具备符合国家及/或行业认定标准的资格证书和行业认证。并且在产品上线前,配合甲方的品质监管,提供相关的认证资料且确保真实有效。若因为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平台上相关信息有失实或对用户造成损害,乙方独立负责并赔付全部损失,亦包括甲方因此而产生的相关现金及名誉损失。针对特许经营类(如食品类)产品,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法律或行业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产品安全的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具体要求详见甲方公示的《冀时雨商城平台商家质量管理手册》,公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平台内公告等。
3.3.上线产品封样流程:
3.3.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对于提供造假数据或虚假、伪造、变造报告的,一经证实,甲方根据情节按照《冀时雨商城平台商家质量管理手册》要求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且相关项目须到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补测,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3.3.2对于甲方上线的产品,如乙方以任何形式或渠道,向消费者提供产品以外的任何赠品,赠品应满足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该赠品需要提前与甲方沟通确认,经过甲方许可后,该赠品应按照第4.3.1条完成甲方的封样流程后方可随产品一并送至用户。
3.4乙方供应的所有商品包装应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并以有效的运送方式安全运抵目的地,且保持产品品质良好。所有产品的包装、标签、标示应符合冀时雨商城的相关规范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法律、命令、规定的要求,并且同一产品外箱规格应保持统一。甲方有权提出特殊包装要求。
3.5所有乙方商品的销售包装应有符合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的条码标志,并提供EAN或UCC会员有效证书和条码印刷检验合格报告。乙方产品附有的条码必须可以由甲方系统识别和扫描。
3.6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产品及其销售包装的任何部分进行任何变动;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捆绑销售。
四、服务与费用
4.1 乙方使用甲方平台销售产品,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平台服务费。
4.1.1非众筹产品:平台服务费为净流水的【 】%,净流水=商品月销售总额-用户退货金额。特殊产品(如有)的平台服务费费率以附件一约 定为准。如有新增产品且费率发生变化,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对于非众筹产品,已收取的平台服务费任何条件下不予退还(涉及用户退货的情形除外)。
4.1.2 众筹产品:平台服务费为众筹项目结束后成交订单总额的10%。对于众筹产品,已收取的平台服务费任何条件下不予退还。
4.1.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平台服务费费率,平台服务费费率调整的,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应于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3日内邮件回复,双方另行协商平台服务费费率。乙方逾期未回复视作乙方同意调整后的费率,调整后的平台服务费费率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生效。
4.2因乙方在平台委托用户开展推广服务,乙方委托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每日为乙方计算出上一自然日成交订单需支付的服务费,并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相应服务费支付给用户,甲方不负责为乙方开具服务费发票。在推广过程中产生的用户个人所得税由用户自行承担并由乙方从结算服务费中代扣代缴。
4.3用户推广服务费计算方式:服务费的金额按照有效购买行为及有效交易发生的商品的净销售额(即扣除运费、税费、优惠券及其他抵扣金额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销售金额)计算(单笔服务费=单笔商品净销售额*服务费比例)。具体推广服务费比例以冀时雨商城平台公布为准。如乙方需要调整推广服务费比例的,乙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予以调整。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调整推广服务费比例,自甲方调整之日起,按照新的推广服务费比例计算服务费。
4.4对账时间和方式:
4.4.1. 非众筹产品:乙方可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后通过“冀时雨商城商户管理平台”查询上个自然月的对账单及订单明细。如乙方有异议,可在账单提供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提供异议的理由和证明材料,逾期未回复视为乙方无异议。乙方应当在确认账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盖章后的对账单返还给甲方,上月结算金额以甲方平台账单和乙方盖章确认的对账单为准。
4.4.2. 众筹产品:众筹成功并结束后,乙方可于次日通过“冀时雨商城商户管理平台”查询众筹期对账单及订单明细。如乙方有异议,可在甲方平台账单提供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提供异议的理由和证明材料,逾期未回复视为乙方无异议。乙方应当在确认账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盖章后的对账单返还给甲方,上月结算金额以甲方平台账单和乙方盖章确认的对账单为准。
4.4.3 电子账单确认:如乙方通过冀时雨商城商户管理平台在线完成电子账单确认的,乙方在线点击确认即代表对账单无异议,甲方将根据乙方在线确认的账单进行结算。
4.5付款时间
4.5.1非众筹产品:甲方在收到乙方盖章的对账单后30个工作日内将双方确认对账单的结算款项(即上个自然月订单总金额减去用户退款金额,扣除平台服务费和乙方支付给推广用户的推广服务费),向乙方汇出(最终收到款项的时间依照银行最终处理时间为准) ;乙方支付给推广用户的推广服务费由甲方代乙方向相应推广用户汇出。
4.5.2众筹产品:甲方在收到乙方盖章的对账单后30个工作日内将达成交易的总金额扣除平台服务费和乙方支付给推广用户的推广服务费后款项70%向乙方汇出(最终收到款项的时间依照银行最终处理时间为准,若乙方无邮件回复表示乙方对订单和对账明细无异议),乙方支付给推广用户的推广服务费由甲方代乙方向相应推广用户汇出;余下的30%将在所有参与众筹的用户收到产品之日起30日内提出的退换货申请处理完毕后的次月对账。
4.6用户退款的处理
4.6.1非众筹产品:用户要求退货退款的,经乙方确认后,甲方将退款原路返还到用户账号或冀时雨商城ESP金币。每自然月发生的退款以及退款涉及的平台服务费,甲乙双方将于次月对账结算时处理。
4.6.2众筹严品:众筹成功且甲方与乙方结算完成后,众筹参与用户要求退款的,由乙方负责退款,甲方不负责退款且不影响甲方已收取的平台服务费。
4.6.3任一有效订单在乙方向推广用户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前发生退货退款的,乙方委托甲方根据冀时雨商城平台提供的退货信息与其核算费用并调整冀时雨商城平台内提示的用户服务费金额。在乙方向推广用户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后发生退货或退款的,甲方将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并于次月结算时将服务费退还乙方。
五、物流
5.1乙方可委托甲方提供物流服务或自行提供物流服务。如乙方委托甲方提供物流服务的,双方应适用附件三:物流服务委托协议,乙方应按照附件三的要求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如乙方自行提供物流服务的,应满足甲方对于物流服务的各项要求。
5.2不论乙方选择何种物流方式,均须满足以下发货时间要求:
5.2.1非众筹产品:乙方需在订单成交后(即用户成功付款后)的24小时内发货。
5.2.2众筹产品:乙方承诺在众筹结束后,按照双方约定日期内完成所有订单发货,最晚不得晚于众筹结束之日起30天内发货完毕。
5.3若乙方在平台销售的产品缺货,但甲方有证据表明乙方在其他自营渠道销售的产品有货,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完成甲方平台产品订单的发货,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缺货产品订单总金额3倍的违约金,产品金额以产品定价为准。
六、客服与售后
6.1乙方负责产品的客服咨询和售后服务。乙方应保证客服电话和邮件组渠道畅通(具备400售后电话以及售后邮件组), 并配备3人以上客服团队。售后服务按照双方提前约定的售后政策执行。用户支付后且乙方未发货前,用户可通过乙方客服渠道更改收货地址等收货信息,乙方需无理由支持。
6.2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国家关于三包的规定)以及行业标准就产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6.3对于用户在甲方平台购买的乙方产品,若商品能够保持出售时原状且配件、赠品(如有)齐全的,则自收货之日起,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但根据法律规定,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的除外。乙方应当在用户提出退货要求后2天内确认退货,若乙方逾期不确认的,视为乙方同意用户退货,甲方将会原路返还退款给用户。合作结束/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的一个月以后用户提出退货的,乙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
6.4乙方承诺,如用户购买的产品出现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功能性故障或商品质量问题,则用户所购产品收货之日起,7天内可以退货,15天内可以换货,申请退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告知用户提出售后要求的方式(包括售后电话热线、售后邮件组等),乙方在接到用户的退换货要求且确认符合15天退换货规则的,乙方应当在收到退回货物的7天内向用户寄出产品。
6.5若乙方的承诺高于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退换货政策的,则按照乙方对外承诺的售后政策处理,乙方对通过甲方平台出售的产品提供不低干其他电商平台或线下渠道销售的产品所享有的售后政策。
6.6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当就其产品提供高于7.2条和7.3条的普通三包政策,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售后政策。
七、知识产权
7.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自行或指示第三方使用、筹备使用、申请注册或登记、公布、复制、修改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任何名称、商号、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或通过特定描述使潜在客户能够识别甲方或其任何关联方,无论是否实际造成混淆,也无论是否存在过错述品牌的附属标志及图案。
7.2若乙方希望在任何营销、销售或促销活动中使用甲方商标或其他商业标识的,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应遵循甲方不时发布的指令。
7.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平台的要求,在产品上线日前,乙方应当提前14个自然日 提供产品和公司相关资料用于甲方平台及其他宣传,包括产品介绍PPT、平台详情页资料、推广图及推广渠道资源,若乙方逾期提供导致产品不能按时上线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保证发布的所有商品、服务类产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并在必要时及时更新以保证该信息在任何时候均准确完整。乙方需对甲方平台上发布的关于乙方产品的全部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在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乙方承诺通过甲方平台发布、上传的所有内容 拥有合法权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肖像权、隐私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及其他合同权利。若因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发生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投诉、举报、行政调查和诉讼),乙方应当独立处理、承担相应责任并使甲方免于损失,若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和解金、赔偿款、律师费以及合理取证费用)。
7.4乙方保证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甲方由于乙方产品被诉知识产权侵权,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将负责抗辩/解决。若法院判决或其他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证实乙方产品确实存在侵权,乙方将赔偿甲方在实际解决侵权中支付的费用及法院判决甲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甲方不承担任何后果性、惩罚性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誉损失、预期市场份额损失、销售利润损失等。
7.5乙方不得对冀时雨商城平台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冀时雨商城平台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含有受到相关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保护的专有保密资料或信息,亦可能受到著作权、商标、专利等相关法律的保护。未经甲方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修改、出售传播部分或全部该等信息,或加以制作衍生服务或软件,或通过进行还原工程、反向组译及其他方式破译原代码
7.6对于由乙方产品引起的侵权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独立处理,并使甲方免于损失。若该产品侵权纠纷损害甲方的声誉的,甲方有权自主决定和解或决定诉讼策略,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及名誉损失。
7.7甲方在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的有效侵权通知后,将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屏蔽、删除、断开相关侵权产品网络链接等),并将相关情况告知乙方。
7.8甲方有权依法公示收到的投诉人发出的知识产权侵权通知、被投诉人提交的不存在侵权行为声明的情况及相关处理结果。
7.9如乙方违反本条款任何规定,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扣除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当支付甲方不低于10万元[拾万元整]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或甲方平台因此遭受的损失及/或发生的费用的,甲方有权从当月应支付给乙方的结算款项中扣除相应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当赔偿不足部分。此外,甲方有权暂停乙方全部产品的结算,直至产品下架终止合作。
八、推广宣传
8.1针对上架甲方平台的独家销售商品,甲方平台提供相应的推广服务支持。甲方可根据计划,同时视乙方投入推广资源情况,付出甲方平台站内流量推广资源用于乙方产品的宣传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重点资源位、频道资源位等;市场自有渠道(微博、微信、抖音等官方社媒)和外部合作渠道等。
8.2为推广商户店铺或其商品,甲方可在乙方参加冀时雨商城举办的市场活动期间对外公示乙方的活动总交易额、某类目或某单品的交易额,亦可将上述信息作宣传推广使用。乙方同意甲方于乙方产品页面展示冀时雨商城平台活动信息、消费者保障信息或其他信息,具体位置视甲方活动要求而定,内容由甲方根据相关主题自行设计制作。
8.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不时要求,积极推广冀时雨商城平台品牌及App下载、销售导流等方面的信息,保证在乙方销售本协议所涉全部产品、产品外包装、互联网营销涉及的全部图片、文字、视频等信息中,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合理位置清晰体现"冀时雨商城”的品牌信息及二维码,并明确引导用户下载"冀时雨商城"客户端与乙方产品关联操作,相关物料在对外发布推广前须经甲方审核通过。
8.4甲方有权单独决定是否授权乙方在其所销售的产品上使用"冀时雨商城”及其相关文字或/和图形商标或标识如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上述商标,乙方量产产品在投入市场前,应当按甲方邮件或相关规则、书面要求,在外包装或快递包装(如包装箱、包装袋、胶带等)中的指定位置标记“冀时雨商城”文字或图形商标,并按甲方要求附加说明性文字,最终授权方式以甲方另行确认为准。
8.5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下的任何授权均不属于商标性使用授权,不发生协议产品来源于甲方的法律后果。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方式,未经甲方允许使用“冀时雨商城”商标标识,或使用方式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减轻损失、同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8.6甲方有权单独决定变更、解除上述授权,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将“冀时雨商城”商标的物料及其他识别物撤除或者修改。若物料及其他识别物系甲方提供或者安装,甲方有权收回。
8.7乙方所有传播内容,如涉及到双方合作,均需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才可对外发布推广,包括但不限于传播稿件、产品介绍页面、H5传播页面、店面物料等。乙方产品须注明产品属于第三方品牌,禁止出现"冀时雨商城推出XX产品/冀时雨商城布局XX行业/冀时雨商城生态链联合XX (厂商)推出XX产品”等不实描述。
8.8乙方按照甲方平台要求制作或设计修改的产品详情页、站内推广素材等,乙方同意仅使用于甲方平台,不得用于或授权其他任何销售渠道、平台或媒体使用。乙方自行制作发布的电子或纸质宣传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海报、图片等素材,须用甲方提供的模板,具体内容发布前要经甲方确认后才可对外传播。
8.9乙方使用冀时雨商城平台委托推广用户推广乙方在冀时雨商城平台销售的产品和服务的,应符合《冀时雨商城推广服务协议》的要求。
8.10如乙方违反本条款任何规定,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扣除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当支付甲方不低于10万元[拾万元整]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或甲方平台因此遭受的损失及/或发生的费用的,甲方有权从当月应支付给乙方的结算款项中扣除相应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当赔偿不足部分。此外,甲方有权暂停乙方全部产品的结算,直至产品下架终止合作。
九、商品下架与商家处罚
9.1 乙方如有以下情形,甲方无需通知乙方即可下架产品,单方解除本协议、扣除保证金,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产品销售额连续一个季度低于双方商议的预期(预期经双方另行书面确认)。
2) 乙方售后响应效率较差,每月用户因为售后和客服质量问题,投诉到甲方平台超过10单。
3)乙方产品因质量、物流、售后等出现重大失误,或涉嫌虚假宣传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给用户或者甲方平台造成损失的。
4)产品价格高于其他渠道,经甲方发现通知后乙方未及时调整的。
5)针对甲方平台上线产品,如出现如下情况,甲方有权协调乙方做相应的处理:
①好评率低于90%的,须立即整改,同时暂停该商品提报活动;整改后重新评估上线;若有严重问题直接下架;
②好评率低于80%的,直接下架;整改后重新评估上线;
③整改上线后新增评价好评率再次低于90%的,下架处理,不再上线;
④用户电话或邮件客户投诉响应时间超过24小时乙方未给予用户答复的;
⑤甲方收到来自工商、工信、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315消费者协会客户投诉通知或冀时雨商城安全部告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未联系用户,并给出妥善解决方案的。
6)针对甲方平台合作商户,如出现如下情况,甲方有权协调乙方做相应的处理:
①同时在售商品中超过3款商品好评率低于90%的,暂停提报新品;
②累计超过3款商品好评率低于80%的,终止合作。
7)乙方认可并接受冀时雨商城平台基于提升消费者体验及平台商户经营能力,从品牌、店铺等维度对商户经营进行的考核及相关考核标准(具体考核标准详见《冀时雨商城平台服务品质管理手册》),并承诺在考核中诚实守信,不对考核结果弄虚作假。如乙方违反前述承诺或在考核中最终未能达标的,乙方同意甲方可对乙方进行处罚或终止本协议。
8) 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者甲方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乙方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
9)本协议附件、甲方规则和相关书面文件中规定的商品下架的其他情形。
9.2乙方同意甲方对存在如下任一情形的品牌及其同类别商品上的关联品牌(包括同类别商品上共同使用的品牌及同一申请人注册并在同类别商品上分别使用的品牌等)在冀时雨商城平台实施禁售,无论上述品牌是否作为商品主要标识:
1)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严重不符合推荐性标准的;
2)经甲方依据规则规定的特定方式及流程判定对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
9.3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附件、规则的规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如规定不一-致时,以上述规定中最严格的标准为准。
9.4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和/或规则的,甲方有权依法或依据本协议公示乙方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及相应平台处置措施。
9.5平台服务费不因以上出现的情形或其它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出现的任何问题而受到影响,乙方仍需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平台服务费。
十、纠纷及违约责任
10.1 如乙方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第三方(如消费者、权利人或商品/服务的实际使用者)权益或者其他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的行为时,乙方应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其中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支付的律师费用、消除影响所支出的必要费用、调查取证费用等;
(2)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商誉损失、合理预期利益损失(如消费者的流失、支出减少、消费频次降低及平台其他经营者收入减少等),具体金额可以经济学家等第三方独立合理分析、甲方根据大数据合理分析及其他合理计算收益和损失的方法所得出的相关估算标准作为计算依据;
(3) 导致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诉讼、纠纷、索赔,,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及/或发生的费用。
(4)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10.2乙方对甲方存在任何期限届至而未付的款项时,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未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0.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5.9条的约定,逾期未能向甲方开具推广服务费发票或发票类型不符,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推广服务费发票金额30%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10.4物流和发货过程中引发的纠纷,由乙方独立负责。若出现的错发、漏发的等情况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 若出现错发情形,乙方应当在用户告知其错发后,应立即与用户进行沟通并确认,并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重发或其他该用户认可的处理方式处理;
(2) 若出现漏发情形,乙方应当在用户告知其错发后,应立即与用户进行沟通并确认,并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重发或其他该用户认可的处理方式处理;
(3) 若出现漏发情形,乙方应当在用户告知其漏发后,应立即与用户进行沟通并确认,并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发或其他该用户认可的处理方式处理;
10.5乙方众筹产品在甲方平台众筹期间,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众筹取消,且甲方平台已经发布且在相关渠道传播推广后,所有达成交易的款项由系统退回给用户,款项将在7个工作日内由原渠道退回,具体收款时间以银行处理系统时间为准。乙方需要支付截止众筹取消时,已累计达成的销售总额扣除平台服务费后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平台运营成本。
10.6乙方确保在众筹结束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产品发货,甲方另有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1)延迟发货时间在30天内的,乙方应向用户支付每单不少于15元的订单补偿。支付方式具体由双方协商决定,可为甲方平台代为支付,或乙方直接支付均可。若由甲方平台代为支付,甲方将从应付款项中扣除。
(2)延迟发货时间超过30天,乙方仍未向众筹用户发货视为乙方已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及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息,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以众筹累计金额为基数扣除平台服务费后总金额的10%。在收到乙方退还款项后,甲方负责由原渠道退款给用户。
(3)如本协议其他条款、附件、规则规定的违约金金额与本条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高者为准。
10.7甲方不对乙方产品质量进行任何的担保,若用户因质量问题与乙方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8乙方应提交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且需确保在甲方平台上最终呈现的产品信息真实、有效。若因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信息有偏差,导致相关诉讼,乙方负全部责任。
10.9若乙方产品因为质量问题或者虚假宣传,甲方平台有权对是否涉嫌违规做出单方认定,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中止、终止和乙方的合作。甲方有权视违规情节决定收取违约金,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10.10乙方同意当甲方受理消费者提出的消费者保障维权和赔付申请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判定乙方是否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履行退款或赔付义务。在判定乙方应对消费者进行退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的情况下,乙方同意甲方可从保证金中直接将相应金额支付给消费者,如保证金不足以处理纠纷,甲方有权从当月应付款项中支取相应处理费用,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平台支付处理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亦可使用自有资金代乙方向消费者进行支付,同时甲方有权就代为赔付的金额向乙方进行追偿。
10.11乙方授权甲方可代乙方对消费者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并承担赔付责任。当甲方代乙方向消费者进行赔付时,乙方认可甲方以非专业或普通的注意义务对交易纠纷进行的判责及判责结果,如最终证明甲方判责有误或赔付金额过高,乙方同意自行向受益消费者追偿,不向甲方追责或主张任何权利。
10.12为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义务、保障消费者权益及维护平台秩序等目的,甲方可对商户的商品、交易及店铺等数据进行查阅。乙方理解,因网上交易平台具备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等特殊性,甲方无法逐一审查商品及/或服务且没有义务对所有商户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若经消费者、监管部门、权利人等第三方通知甲方或甲方基于对商品、交易或店铺等多维度大数据综合分析发现平台上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或某个具体商户、具体交易事项、具体信息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的,乙方认可甲方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的合理判别,甲方可根据不同情况向乙方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直接作出删除相关信息、对乙方商品、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停止对乙方提供服务等处理。
10.13当第三方以乙方侵权为由要求甲方删除乙方相关信息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同意甲方对删除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证明第三方为恶意或缺乏权利凭证,乙方同意自行向第三方进行追责。
10.14乙方同意,乙方产品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情况的,产生相关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平台无关:
(1)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利,或违反任何法律或合同的;
(2) 产品信息涉嫌非法、威胁、辱骂、骚扰、诽谤、中伤、欺骗、欺诈、侵权、淫秽、冒犯、亵渎或侵犯他人隐私的;
(3)乙方的行为或产品或众筹项目信息是虚假的、误导性的、不准确的;
(4)未经接收方允许而向接收方发布任何邮件、宣传材料或广告信息;
(5)进行任何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
(6)乙方依法应具备而不具备相应生产或经营资质;
(7)乙方依本协议应向甲方提供而未提供相应生产或经营资质、资格证书或行业认证的;
(8)乙方依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的生产或经营资质、资格证书或行业认证是失效的、虚假的、伪造的或变造的。
乙方违反上述行为规范对任意 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应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应确保甲方免于因此产生损失或增加费用。
十一、协议终止
11.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形的严重程度采取部分或全部暂停、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直至解除本协议,且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1)产品或者乙方提供的在甲方平台上出现的产品信息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其他规定;
(2)产品将引发或可能引发甲方运营的重大风险;
(3)乙方产品存在或可能存在明显危害用户利益的风险;
(4)乙方、乙方产品或提供的产品信息违反本协议约定达到须终止合作的程度;
(5)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且经甲方通知并给予一定合理期限后仍未能符合的,本协议将在相应的合理期限届满时自动解除;
(6)乙方丧失主体资格(如企业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
(7)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作无法继续进行或完成的;
(8)其他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可终止协议的情形。
11.2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但须提前三十(30)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如果发生第12.1条约定的情形或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1.3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后,双方应诚意合作,继续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好相关已发生交易的结算、相关记录移交等善后工作。
11.4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协议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赔偿和责任,乙方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
11.5如乙方须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30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解除。如甲方同意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同意乙方解除合同之日起,乙方的店铺、所有产品页面将立即进入“终止经营提前公示”状态(终止经营提前公示,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乙方店铺/产品首页显示该商家即将终止经营的公告信息,且商家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访问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三十天(30)后本协议终止。
11.6协议终止后,甲方没有义务为乙方保留商户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乙方或第三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亦不就终止本协议而对商户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本协议因何种原因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已经达成的产品的效力,乙方均应将如约履行完毕,或依照约定或本协议的规定对用户承担责任。在本协议终止前因商户行为所导致的赔偿和责任须由商户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11.7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保留乙方的注册数据、交易行为记录及其它按照法律要求应保留的数据信息。如乙方在本协议终止前在甲方网络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11.8协议终止前,乙方已上传商品信息尚未达成交易的,甲方可在本协议终止时删除相关商品信息;乙方已与买方就某商品达成交易的,甲方可不撤销该交易,但可将协议终止情况通知买方。
十二、声明及保证
12.1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且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3)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十三、合同权利义务转让
13.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方。
十四、保密信息
14.1合同一方应就本合同内容,以及一方自另一方获取的保密或专有的信息,或者基于该等信息的性质或披露的方式被合理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另一方的技术秘密、客户、商业计划、营销活动、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秘密等) (统称为“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保密信息为信息披露方的专有财产,一方应仅将保密信息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并于本合同终止后立即归还或销毁该等保密信息。除此之外,一方无权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保密信息。
1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对外发布或在任何宣传资料中提及甲方或者本协议或者合作的相关产品及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布的产品图片、产品参数、时间节点、公司架构、合作内容等。
十五、隐私权政策
本隐私权政策部分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15.1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
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或服务时,我们需要/可能需要收集和使用的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如下两种:
15.1.1为实现向您提供我们产品及/或服务的基本功能,您须授权我们收集、使用的必要的信息。如您拒绝提供相应信息,您将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或服务;
15.1.2为实现向您提供我们产品及/或服务的附加功能,您可选择授权我们收集、使用的信息。如您拒绝提供,您将无法正常使用相关附加功能或无法达到我们拟达到的功能效果,但并不会影响您正常使用我们产品及/或服务的基本功能。
您理解并同意:
1)我们致力于打造多样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您的需求。因我们向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种类众多,且不同用户选择使用的具体产品/服务范围存在差异,相应的,基本/附加功能及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类型、范围等会有所区别,请以具体的产品/服务功能为准;
2)为给您带来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体验,我们在持续努力改进我们的技术,随之我们可能会不时推出新的或优化后的功能,可能需要收集、使用新的个人信息或变更个人信息使用且的或方式。对此,我们将通过更新本政策、弹窗、页面提示等方式另行向您说明对应信息的收集且的、范围及使用方式,并为您提供自主选择同意的方式,且在征得您明示同意后收集、使用。在此过程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的,您可通过淘宝网提供的各种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为您作出解答。
15.1.3为您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展示在您使用我们服务过程中,为识别账号异常状态、了解产品适配性、向您提供更契合您需求的页面展示和搜索结果,我们可能会自动收集您的使用情况并存储为网络日志信息,包括:
设备信息:我们会根据您在软件安装及/或使用中的具体操作,接收并记录您所使用的设备相关信息(包括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设备设置、唯一设备标识符、设备环境、移动应用列表等软硬件特征信息)、设备所在位置相关信息(包括您授权的GPS位置以及WL AN接入点、蓝牙和基站等传感器信息)。
15.1.4服务日志信息:当您使用我们的网站或客户端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会自动收集您对我们服务的详细使用情况,作为服务日志保存,包括浏览、点击查看、搜索查询、收藏、添加至购物车、交易、售后、关注分享信息、发布信息,以及IP地址、浏览器类型、电信运营商、使用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
请注意,单独的设备信息、服务日志信息是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信息。如果我们将这类非个人信息与其他信息结合用于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将其与个人信息结合使用,则在结合使用期间,这类非个人信息将被视为个人信息,除取得您授权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会将这类信息做匿名化、去标识化处理。
15.1.5为向您提供更便捷、更符合您个性化需求的信息展示、搜索及推送服务,我们会根据您的设备信息和您使用淘宝的网站或客户端时的浏览使用信息,提取您的偏好特征,并基于特征标签产出间接人群画像,用于展示、推送信息和可能的商业广告。
我们努力保障您的浏览体验。如果您不想接受我们给您发送的商业广告,您可通过短信提示回复退订或我们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退订或关闭。在您使用我们提供的站内搜索服务时,我们也同时提供了不针对您个人特征的通用排序选项(您可以在搜索结果页面点击“筛选""更多”,选择其中的“通用排序'进行设置)。为尽可能地减少与您无关的信息对您造成的打扰,我们一直在改进和优化内容推荐机制。在您打开我们网站或客户端首页或进入支付完成页面时,您可以通过长按商品或服务的图片后根据提示实现对我们展示的商品或服务内容的管理操作,如选择屏蔽对应商品或服务,或直接选择屏蔽商品或服务所属的偏好品类。
此外,我们也会为了不断改进和优化上述的功能来使用您的上述信息。
15.2为您提供收藏、加购、关注与分享功能
在您浏览我们网站或客户端的过程中,您可以选择对感兴趣的商品及/或服务进行收藏、添加至购物车、与您感兴趣的商家/品牌/其他会员建立关注关系、通过我们提供的功能组件向其他第三方分享信息。在您使用,上述功能的过程中,我们会收集包括您的收藏及添加购物车的记录、关注关系、分享历史在内的服务日志信息用于实现.上述功能及其他我们明确告知的目的。
15.3帮助您完成下单及订单管理.
当您在我们的产品及/或服务中订购具体商品及/或服务时,我们会通过系统为您生成购买该商品及/或服务的订单。在下单过程中,您需至少提供您的收货人姓名、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同时该订单中会载明您所购买的商品及/或服务信息、具体订单号、订单创建时间、您应支付的金额,我们收集这些信息是为了帮助您顺利完成交易、保障您的交易安全、查询订单信息、提供客服与售后服务及其他我们明确告知的目的。
您可以通过冀时雨商城为其他人订购商品及/或服务,您需要提供该实际订购人的前述个人信息,若其中涉及儿童个人信息的,您需在提供前征得对应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为便于您了解查询订单信息并对订单信息进行管理,我们会收集您在使用我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订单信息用于向您展示及便于您对订单进行管理。
您可额外填写/选择包括其他联系电话、收货时间在内的更多附加信息以确保商品或服务的准确送达。
15.5、客服及争议处理
当您与我们联系或提出售中售后、争议纠纷处理申请时,为了保障您的账户及系统安全,我们需要您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以核验您的会员身份。
为便于与您联系、尽快帮助您解决问题或记录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及结果,我们可能会保存您与我们的通信/通话记录及相关内容(包括账号信息、订单信息、您为了证明相关事实提供的其他信息,或您留下的联系方式信息),如果您针对具体订单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建议的,我们会使用您的账号信息和订单信息。
为了提供服务及改进服务质量的合理需要,我们还可能使用的您的其他信息,包括您.与客服联系时您提供的相关信息,您参与问卷调查时向我们发送的问卷答复信息。
15.6、为您提供安全保障
为提高您使用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合作伙伴提供服务的安全性,保护您或其他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更好地预防钓鱼网站、欺诈、网络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更准确地识别违反法律法规或冀时雨商城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我们在应用程序中嵌入我们关联公司开发的应用安全SDK收集您的设备信息、服务日志信息,并可能使用或整合您的会员信息、交易信息、设备信息、服务日志信息以及我们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取得您授权或依据法律共享的信息,来综合判断您账户及交易风险、进行身份验证、检测及防范安全事件,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记录、审计、分析、处置措施。
银联支付:
十六、数据保护
16.1 乙方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要求,其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收集、使用及共享的信息中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已发与用户之间的约定,包括:在无用户其他授权的情况下,乙方应将用户的订单信息等与交易有关的必要信息仅用于为满足用户购买商品或服务、完成售后服务的目的;禁止未经用户明确同意或超出用户授权范围使用其信息或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个人信息等。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订附件七《数据保护附录》,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数据保护义务。
十七 、第三方原因及不可抗力
17.1 甲方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甲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2)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任何由于黑客攻击,电脑病毒的侵入,非法内容信息、骚扰信息的屏蔽,政府管制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受阻等不能满足乙方要求的情形;
(3)在甲方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17.2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须在14日内向对方出具主管部门提供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状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7.3 一方违约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构成免除违约责任的理由。
十八、通知与送达
18.1 乙方在入驻平台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若有发生变更的,乙方须及时更新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乙方应保证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因乙方提供的电子邮箱无效导致收件失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邮箱如后续发生变更,须由乙方使用原指定邮箱邮件授权新的指定邮箱,并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指定新邮箱的证明文件。乙方在入驻时生成的用于登录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的商家账号(含子账号)也可作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甲方将向乙方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若干向乙方送达各类通知,其中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乙方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以电子方式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自甲方发送之时视为送达成功。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商户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乙方须及时关注。
18.2 对于因在甲方上的经营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乙方同意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可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乙方送达诉讼文书等法律文书。乙方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乙方在本协议中、乙方入驻平台注册信息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司法机关以前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乙方指定邮寄地址为乙方在本协议中、乙方入驻平台注册信息中填写的有效联系地址。乙方认可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方式向乙方送达法律文书,采取多种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其中最先送达的为准。且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
18.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和/或司法机关变更后的有效联系方式。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信息,使法律文书无法或未及时送达,乙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9.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如果不能通过谈判协商友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十、权利放弃
一方未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一条或若干条款,或未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选择权或其他权利,或任何时候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义务,均不应被理解为该方放弃上述有关条款,或者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协议的有效性或该方强制执行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权利,也不应阻止该方在任何时候采取其原本有权采取的其他任何行动。
二十一、商誉维护
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对方商誉。任何一方不得以捏造事实、夸大缺陷或使用带有贬损意义的语言等方法诋毁对方或对方其它伙伴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
二十二、合同期限、变更
22.1 本合同自甲乙方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019 年 1 1月 1 日】至【2020年10月31日】。在本协议终止日尚未履行完毕的双方仍存续的合作关系均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之前双方签订的各种协议,均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其中凡与本协议不符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除非另有约定。
22.2 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并依法通知商家的各类规则。所有平台公布的规则均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在使用服务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冀时雨商城商家质量管理手册》《冀时雨商城服务品质管理手册》)或制定、修改各类平台规则。对上述附件、规则的修订一经生效即构成对协议各方权利义务的补充,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乙方不同意相关变更,须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在变更生效前与乙方解约。如乙方在相关变更生效后仍登录或继续使用冀时雨商城平台服务将表示乙方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和规则。
二十三、合同其他条款
23.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或规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该条款或规定在其他情形下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23.2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23.3 甲乙双方确认,一方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能认为是对方的代理、雇员、合伙人。
23.4 未经甲方授权,甲方销售人员无权代表甲方与乙方进行非甲方书面授权的一切书面承诺事项,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23.5 本协议中加入的各章、条、款、项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对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有任何影响。
23.6 本协议生效后,如双方认为本协议中所约定的条款不适用于某特殊业务,双方可另行签订买卖协议,但须在买卖协议中注明不适用于本框架协议的内容,该买卖协议仅对此单特殊业务产生效力。
以上内容是否已经解决您的问题呢?